怎样申請商業登記証

獨資或合伙經營的新業務:
獨資或合伙經營的新業務,核數,必須於開業日期起計一個月內向商業登記署登記。如屬獨資經營,應填寫申請表格第1(a)號,屬合伙經營,則填寫申請表格第1(c)號。申請人須填妥其中一份表格,並連同獨資東主或所有合伙人的香港身分証或護炤影印本一並遞交。
 
如獨資東主(或合伙業務中的所有合伙人)並非本港居民,便須委托一名香港居民作為業務的代理人,負責商業登記事宜,並提交一份委托書及代理人的香港身分証影印本。委托書的內容,應敘明代理人的姓名,香港身分証號碼及住址。並由委托人及代理人雙方簽署作實。



在香港注冊分公司

香港公司設立代表處

香港公司核數師報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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